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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66688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5-11-27 |
| 發文機關:沁源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源縣司法局 優化“營商”發展環境 厚植“贏商”法治沃土 | |
| 主題分類:公安安全司法 | 發布日期:2025-11-27 |
好的環境如陽光、雨露、空氣,對市場主體而言是不可缺少的要素。近年來,沁源縣人民法院立足縣域“一城兩中心,一區三園”經濟發展大局,以常態化、多元化法治服務為切入點,精準定位市場主體發展中的常見問題和法律風險,采取針對性司法服務和保障措施,不斷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厚植“贏商”法治沃土,助推我縣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為縣域經濟大發展提供高質量的司法服務。
一、加強黨建引領,勾勒法企融合“同心圓”
“真是太感謝咱們法院了,解決了我們公司法治文化建設的短板!”沁源縣馬軍峪集團企業負責人激動的向法院的干警表示感謝。
今年,在我院組織干警對馬軍峪集團等公司進行法治宣傳和調查走訪時,各企業負責人都提出公司有創建企業法治文化的迫切需求,以此提升公司從業人員整體法律素養。我院在與企業負責人進行溝通后迅速行動,在優化營商環境中開拓思維,將黨建聯建共建作為法企深入融合的切入點。通過開展“黨徽映法徽 同心守公正”法企黨建結對共建系列活動,加強法企黨建工作交流協作,助力優化企業營商環境。通過結對共建,對創新法院和企業工作進行有益嘗試,力求形成法企同向發力,共同勾勒“同心圓”。同時法院立足審判職能,立足企業發展實際,在便企措施上體現“精”和“準”,充分發揮黨建引領,推動我院黨員干警統一思想,在服務企業發展中充當“主角”,積極探索“黨建+營商環境”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以更大力度、更加堅實舉措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二、做實量身定制,打造司法服務“便利店”
2023年以來,沁源法院始終致力于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在推動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主動擔當作為。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我院注重對于縣域內各民營企業的調查走訪工作,同時依托辦案系統,對相關訴訟數據進行分析研判后,發現涉企業矛盾糾紛頻發,企業普遍存在法律風險認識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問題。為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幫助企業防控法律風險,提高內部治理效能,助力民營企業做大做優,切實引導企業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我院為縣域內主要企業“量體裁衣”,整合優質司法產品,打造司法服務“便利店”。
(一)“量販式”司法產品,送到企業“家門口”
今年我院先后出臺了《沁源縣人民法院優化營商環境白皮書》、《民營企業法律風險提示書》等文件,內容涵蓋了民營企業融資糾紛、民營企業買賣、租賃、勞務糾紛、民營企業破產等案件辦案措施和原則,在為企業“送貨上門”的基礎上,加大對于我院涉企“綠色通道”、涉企專項活動以及典型涉企案例的宣傳力度,暢通涉企案件訴訟渠道,減輕企業訴累。
(二)“訂單式”培訓,授之以魚更授之以漁
在工作中,我院發現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內部治理機制不夠完善,重大決策缺少民主程序。財務管理比較粗放,尤其是對于合同的簽訂、審核、履約等環節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在此情況下,我院通過走訪、問卷的形式,了解企業培訓需求,為企業提供“訂單式”培訓、“點餐式”服務,制定針對企業法務人員、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讓企業管理人員不僅知道法律法規,更加要學會靈活應用到企業的日常管理中,推動企業沿著法治化軌道運行,為“贏商”厚植好法治沃土。
(三)“談話式”咨詢,為企業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在通洲集團我院與縣人社局、縣總工會聯合組建的優化營商環境示范基地辦公室內,滿滿當當的坐滿了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像一家人坐在一起拉家常,法官用生動的語言為前來咨詢的企業員工答疑解惑。
這只是我院探索優化營商環境、為企業送法上門的縮影,今年以來,我院積極探索建立優化營商環境示范基地,在示范基地每周至少開展一次現場咨詢,同時公示法官聯系方式,提供二十四小時全天候法律咨詢服務。為來咨詢的群眾搬過一把椅、端上一杯茶,通過“談話式”咨詢,拉近同群眾的距離,為群眾排憂解難,從根源上減少矛盾糾紛成訴的隱患。
三、優化營商環境,構建多元解紛“朋友圈”
2022年,山西某機械有限公司因山西某煤焦有限公司未按照買賣合同約定內容和期限及時支付貸款,并經多次催要無果后,無奈將其訴之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矛盾激烈,承辦法官結合原、被告的經濟狀況,認為如果判決,既不利于原告實現資金回籠,更不利于被告后續的生產經營,進而影響穩定的市場經營環境,甚至于對我縣招商引資環境產生直接影響。為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促進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實現矛盾糾紛在訴前得到實質性化解,法官邀請了企業所在地鄉鎮調解能力強、法律素養高的調解員以及工商部門代表參與本案的調解工作。承辦法官主持調解并針對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向參與調解的各方做了詳盡解釋,同時結合部分類案進行釋放說理。參與調解的調解員和工商部門代表也從身邊案例、各自職責內容對案件進行了解讀和說理,經過大量思想工作,雙方最終在多次協商后,自愿和解,并各退一步,原告寬限還款日期、被告提高支付金額,實現各自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多元解紛也凸顯出了在涉企案件中的優勢。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院高度重視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前期處理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中探索出的“法院+網格員”、“法院+住建、法院+鄉賢”等模式,將“1+N”多元解紛模式發展應用到處理涉企矛盾糾紛案件中,建立健全涉企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扎實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從源頭上減少企業涉訴案件的產生,將大量糾紛止步于訴前。
(一)涉企矛盾糾紛重“防”
充分利用好優化營商環境示范基地扎根企業的優勢,守好“前沿陣地”,加大法治宣傳、暢通矛盾糾紛化解渠道,利用好企業所在地網格員靠近企業、熟悉企業的便利,及時掌握涉企矛盾糾紛,做到“網格員一吹哨、法院干警立馬到”,實現涉企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第一時間化解。
(二)涉企矛盾糾紛善“調”
不斷發展和壯大基層社會治理力量,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協作聯動機制,構建涉企多元解紛力量的“朋友圈”。積極深入探索“法院+”的模式,除鄉鎮調解員、網格員外,根據涉企案件類別,將工商、工會、司法所等調解力量納入多元解紛的“大家庭”,實現各類調解互補,推動涉企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嚴防“一案結,多案生”。
(三)涉企矛盾糾紛貴“和”
實現優化“營商”促“贏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和”,遇到涉企矛盾糾紛要“以和為貴”、“和氣生財”。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樹牢“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理念,以多元解紛為抓手,以促“和”為導向,為我縣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為平安沁源、和諧沁源建設貢獻司法力量。